调查的主要目的如下: · 统计知道柬埔寨特别法庭民众的人数 · 评估民众就红色高棉政权于1975年和1979年之间所犯罪行寻求司法审判和赔偿的意愿 · 确定民众对柬埔寨特别法庭及司法系统了解的程度 · 推荐使柬埔寨特别法庭,柬埔寨政府,当地社会以及国际社会能够确保柬埔寨民众参与法庭工作而不是仅仅作为旁观者的方法和途径 研究人员以从比例到人数的系统随机抽样方式从1,621个公社社区中随机选出125个,至少从每24个省中选出一个。然后,研究人员再从每个公社社区中随机选出两个村镇,共计250个村镇。以等距线性系统抽样方式从每个村镇中随机选出四户。使用Kish抽样表从每户中随机选出一名受访者。最后研究人员使用16.0. 版的Statistical 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s
(SPSS) 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报告的简介部分提供了更多有关研究使用的方法和限制资料。在调查进行之际,柬埔寨特别法庭已经逮捕并起诉了五名前红色高棉政权的领导人。臭名昭著的杜斯兰监狱(又以S21著称)掌管人康克尤(又称杜赫)于2007年7月成为第一名被逮捕的前红色高棉领导人,并被以犯有违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受到起诉。2007年下半年,其他四名前红色高棉政权领导人以同样的罪名被逮捕。他们是:红色高棉外交部代理部长英萨利,红色高棉最高领导人波尔布特以下的二号人物又称"二号大哥"的农谢,红色高棉总统乔森潘和红色高棉社会部部长英萨利斯。第一名将要受到审判的是康克尤,预计审判将于2009年二月和三月之间开始。 以下是主要的内容概括: 暴力的受害者 受访者中百分之八十的人认为他们是红色高棉政权的受害者。几乎所有曾经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人(93%)认为自己是红色高棉政权的受害者,不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人中半数(51%)认为自己是红色高棉政权的受害者。三分之二(82%)以上曾经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经历过饥饿/缺少食物,71%失去住所,71%失去个人财产,69%被赶出家园。差不多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人(27%)受到拷打和折磨, 30%目睹了他人被拷打和折磨,22%目睹了杀戮。百分之三十六的人叙述曾被迫从事劳力。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更有可能成为红色高棉政权暴力的受害者。 总体上的优先选择 受访者们表示他们的选择优先顺序是,83%选择就业,20%选择包括健康在内能够满足民众基本需要的服务,17%选择食物。当被问到政府所应当做的优先顺序时,最少被提及的是司法公正(2%),提到最多的是经济(56%)和住房建设(48%)。在给予更多选择的情况下,每四个受访者中就有一人(76%)表示注重于柬埔寨民众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处置红色高棉在其统治下所犯的罪行更重要。 对红色高棉政权的了解 红色高棉统治结束的三十年之后,柬埔寨三分之二的人不曾经历过那个时期的暴力:全国人口的百分之68年龄在29岁以下。百分之八十一不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表示对红色高棉统治时期不太了解或非常不了解。大多数受访者(84%)表示他们主要是从父母或朋友那里了解到红色高棉,只有百分之6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是在学校里了解到红色高棉,百分之85不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希望能够更多地了解红色高棉。 与前红色高棉成员相处 绝大多数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红色高棉成员所犯的暴行仍旧不能释怀。百分之七十一的受访者表示希望看到红色高棉成员受到某种报应。三分之一的受访者(37%)希望红色高棉成员偿还血债,40%表示如有可能一定对红色高棉成员以牙还牙。百分之四十七的受访者表示与前红色高棉成员住在同一个社区让他们感到不适。不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36%)表示他们原谅了红色高棉。与不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相比,更多的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仍旧无法释怀。与此相对应的是,更多不曾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倾向于原谅红色高棉。 罪责 每十个受访者中有九个人表示红色高棉成员须对其所犯暴行承担罪责。在被问到具体到哪些人应当承担罪责时,半数的受访者(51%)认为是红色高棉的领导人或官员,百分之20的受访者认为应整体上应由红色高棉政权承担罪责,四分之一的受访者(24%)认为是已经去世的红色高棉领导人波尔布特,百分之十一的受访者认为是已经被逮捕的五名红色高棉领导人中的某个或某些人。在被问到应当由谁来审判红色高棉政权的罪责时,58%的受访者回答是柬埔寨政府,18%的受访者回答是国际社会,17%的受访者回答是国家司法系统,9%的受访者回答是柬埔寨特别法庭。 柬埔寨特别法庭 -对特别法庭的了解. 百分之81的受访者不知道何为柬埔寨特别法庭,将近半数的受访者知之甚微。在对特别法庭稍有了解的受访者中,百分之53的人能够解释柬埔寨特别法庭由本国和国际法官组成,但是有百分之82的人却说不出五个等候审判的人的名字。 对柬埔寨特别法庭有所耳闻的人中,百分之80是从电台广播听到的,百分之44是从电视节目中了解到的,他们当中百分之二十八观看过有关特别法庭的电视节目,百分之45了解自电视新闻,百分之16了解自电视剧。绝大多数(98%)受访者表示如果电视台播放,他们会观看有关特别法庭审判过程的节目。在本调查进行之前的12个月期间,曾经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生活过的受访者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参加过与柬埔寨特别法庭有关的活动。 -对特别法庭的期待. 总体来说,受访者们对特别法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百分之八十七的受访者认为特别法庭会对红色高棉的罪责给予相应的裁决。大约三分之二(67%)的受访者相信法庭和法官会秉持公正。百分之六十八的受访者认为特别法庭会做出有利于红色高棉政权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判决。不过,仍旧有些受访者对特别法庭的客观与公正持有不确定的态度,他们当中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法庭不够中立,其中又有百分之23的人认为法庭腐败。但受访者们都对特别法庭给予了很高的期望。对特别法庭知之甚微的受访者百分之26相信法庭会秉持公正,20认为法庭会作出惩罚性的判决。但仍有百分之37的人表示不确定特别法庭会做出何种判决。 -向特别法庭提出的建议. 对特别法庭有所了解的受访者获得向特别法庭提出一项建议的机会。相应于他们对特别法庭的期望,30%的受访者们希望法庭尽快审判,22%希望法庭公正和独立。仍有百分之十七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向法庭提出什麽建议。 -赔偿. 特别法庭的法官有权决定向受害者特定群体进行集体性,象征性和道义性的 - 非经济的 - 赔偿。 赔偿将包括设立雕塑,纪念碑,公共设施的命名,颁布亡者公告,发掘亡者遗体以及为亡者遗体迁葬等。大多数受访者(88%)认为应当向红色高棉政权的受害者本人进行赔偿,68%认为应当针对整个社会予以赔偿。半数以上(53%)的受访者认为赔偿应当能够加惠于国民的日常生活:社会服务(12%),基础设施建设(15%),经济发展规划(12%),住房和土地开发(5%)以及牲畜,食物和农具供应(1%)。 国家刑事司法系统 受访者们对国家刑事司法系统缺乏信心。只有百分之36的受访者表示信任司法系统,百分之37的受访者表示信任柬埔寨的法官。不到一半(44%)的访者同意柬埔寨司法部门是公平的说法,百分之40同意法官执法公平的说法。百分之八十二的受访者表示由于不得不贿赂法官(82%)或警察(77%)使得打官司要付出很高的代价。 向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 (ECCC)提出的建议: -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处理对于有关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存在腐败现象和缺乏透明度的指控。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在那些知道该法院的人士中不乏支持者。调查显示,人们对于该特别法庭能够保持公正和独立的形象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这对于该特别法庭 来说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接连不断的对该法院腐败现象的指责将不可避免地降低人们的这种期望。 与此同时,法院的腐败和人们缺乏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任,令大多数接受调查的人士流露出的对国家的刑事司法系统明显的信心不足。尽管如此,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 (ECCC)不应该就此放任下去。而应立即设法改善其不良公众形象,特别是在确保审判的透明度并对案例及时进行审理两个方面。 -大力拓展及改善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推广工作。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在2006年就已开始运转。目前,加强全国范围内民众对该特别法庭的认知度宣传显得十分重要。而在一个为期12周的调查中仅有四位,即不超过1%的曾经生活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的人士参与。就此,我们建议法院的公共服务通告应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同时播放。另外,审判期间应开放媒体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采访, 以便向公众解释较为复杂的司法概念等。还需要指出的是,每周应例行介绍有关审判程序,同时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可以采用脱口秀节目的形式来加以介绍,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辩论。 -指任一名法庭工作人员任特别"宣传教育联络员", 专门负责法庭与捐助者、非政府组织和柬埔寨政府之间的联络工作。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首要任务是履行法院的神圣职责, 即举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判。 与此同时,法院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职能,将法院的活动与柬埔寨的历史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促进教育的发展。事实上,柬埔寨现有的教学体系未能成功地通过教学让年轻人了解到红色高棉所犯下的罪行。由此,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及其捐助者、非政府组织及教育部应该联合起来,利用这一特有的时机设计并制定有关教学课程计划。将历史教材及实际审判的可视性教材结合起来应用于小学和中学的有关课程中。 这亦可视为法院的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大多数柬埔寨人把自己看作是直接或间接的红色高棉受害者,并希望获得某种形式上的象征性的集体赔偿。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暴露出来的腐败和缺乏透明度反映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即国家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柬埔寨人民所面临的日常生活问题上,而非侧重于审判红色高棉所犯下的罪行上。这就要求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必须找出行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脚踏实地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人们的实际需求。 具体来说,向红色高棉受害者提供赔偿、改善和发展是社会服务及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有助于满足民众的这一需求。 向捐助者和非政府组织提出的建议: • 寻求一个有效的途径帮助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更好地向柬埔寨人民介绍其使命及职能。捐助者和非政府组织在多层面地支持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工作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些支持包括对于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支持。 然而,调查显示大多数柬埔寨人并不知道该特别法庭的存在,对于其任务和法律程序知晓者更是少之又少。显然,对于该特别法庭的有关宣传推广活动明显不足。 为改善这种状况,应立即制定一项具有明确目标和行动准则的全面发展计划并尽早加以实施。 • 继续支持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工作并制定一项适合柬埔寨国情的赔偿原则。 如前所述,柬埔寨人民更希望他们所获得的赔偿能够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所帮助。 与此相关的一个讲习班在2007年11月底开班时,重点介绍了历史上在大规模暴力及战后时期的赔偿问题。 建议接下来的讲习班侧重于讲授如何反映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呼声以及如何使他们尽快得到赔偿。 • 制订一项综合计划,以促进在前红色高棉成员和一般民众关系紧张的社区内对话。调查数据显示,在一些社区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对红色高棉所犯罪行之遗留问题的潜在敌意。 另一项战后遗留状况研究显示,对战时有关罪行的审判有可能进一步加大那些尚未调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分歧。 为减缓这种紧张局势,我们建议在特别法庭法官进行审判期间应展开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对话和讨论。 向柬埔寨政府提出的建议: • 审查和重组国家刑事司法系统,重新审视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之司法遗留、制止腐败、增加透明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并提高工作效率以增强法庭的执法力度。调查数据明确显示,广大的柬埔寨人民对于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信心不足。 尽管如此,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存在给其捐助者、非政府组织和柬埔寨政府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 即以上三方可以联合起来以一种积极态度来解决民众的信心不足问题。 对于被访问者来说,司法意味着揭露真相与主持公正,并以执行和遵守法律为己任,民众享有评判是非的权利。调查提示,只有少数人表示,面对争端他们将依靠法律来为他们主持正义。 • 继续与民间社会合作把在红色高棉制度下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写进学校历史教材。综上所述,柬埔寨的现行教学体制至今未能通过教育手段使年轻人了解到红色高棉政权对柬埔寨人民所犯下的罪行。 链接: http://hrc.berkeley.edu/pdfs/So-We-Will-Never-Forget.pdf 组织: ADH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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